户外摄影爱好者 红杏:
一次60元的AA活动赔偿金额高达21万元!这个案例开了中国户外运动案件的先河,可以想象,今后再有此类案件必将受到这次案件判决结果的影响!AA户外运动中的责任到底如何判定!那些领队,老驴们还会有人出来召集活动,带队吗?
户外活动本来就具有风险性,每一个人在参与之前都应该有这样的常识。 从目前的户外活动的组织结构来看,多数是大家以网络为平台,在网上发贴子组织人员一起出行,很多人是在路上才认识的,而且领队基本是无偿的。通俗的讲就是大家凑钱一起上路玩。
若是这样的组织形式而引发的事故都形成这样的判决,那户外的世界也太狭隘了。
旅行,本来就是极个人的事,发自内心的喜爱的结果,没有人强廹非得去参与。出了事就得有心理承受能力,这个也是必须的。
我个人的观点是,户外旅行之所以会发生出了事故就翻脸找人算账的原因:一个是社会保障体制不建全,让人没有安全感,人没有了,对父母而言,必然是会伤心欲绝,同时也会面临一个更严酷的现实:谁来养老。未来的生活怎么办?现在都是独生子女,没有了孩子再没有足够完善的保障体制,老无所依的恐慌足以令人失去信心,而采取可行但极端的手段去尝试尽可能的补偿。还有一个就是中国的户外发展时间太短,短到没有培育出足够的能力来承担户外所造成的任何伤害。人死了,总得要有人负责,这是一个传统的基本概念。一个生命不可能无缘无故就消失了,而且消失了之后就这么无声无息地算了。于是,要找出根由来,得给孩子一个说法。
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关于死亡,而是关于一个户外行为。当年张健畅游英吉利海峡,天上有直升机海里有船一路跟拍,把事件做得很激扬,仿佛中国一下子征服了世界。但是,有媒体报道,每年都会有大量的游泳爱好者横渡海峡,人家都认为这是个人的事,完全发自内心。能横渡最好,不行,就是一种尝试。
热爱,这应该是行动的准则,而且应该有承受为热爱而付出代价的准备。
一个年轻的生命已去,本不该说东道西,指手画脚于他的父母。但是,以什么样的心态用热爱的方式行走或生活,并推广之,依然需要讨论。 (责任编辑:迟雪松) |